上杭
探索林业经营收益分配新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 杨国鑫 邹政生)以全省“三多”改革先行探索试点县为契机,上杭县近年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大力开展场村股份合作经营,特别是对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并引入林业经营“6428”收益分配机制,实现多方得益。
上杭县古田镇金湖村共有2个村民小组,60户228人,林地面积5009亩,是个典型的人少山多林业村。在开展股份合作前,村集体山林盗砍滥伐林木、森林火灾现象时有发生,林分质量和林地产出率低,大部分为残次林,村集体无收入,老百姓怨声载道。2019年,出现转机,金湖村与上杭县古田国有林场签订流转协议,将由村集体经营的1520亩人工商品林流转给古田国有林场统一经营,村集体以林地入股方式开展合作经营,经营期为50年。
在市、县林业部门的指导下,金湖村引入集体林地经营“6428”收益分配机制,将村里林地租赁给古田国有林场统一经营,将其经营收益分配进行明确,即在经营期间林木采伐时所产木材提取的林价款,古田国有林场与金湖村按6∶4进行分配,其中金湖村委会40%的收入部分,村委会与农户按2∶8进行分配。
2024年10月,上杭县古田镇金湖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林业经营收益权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对全村林业经营收益权成员资格进行确认。根据现有人口228人,按每人 10 股登记造册。此次林业经营收益权发证林地面积1520亩,覆盖全村,发放林业经营收益权证书60本。
目前,全县共完成22个村改革任务,发放林业经营收益权证4506本,林地面积45635亩,涉及农户4506户、20008人。上杭县通过深化国有林场“百场带百村”活动,进一步推动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联合经营,不仅充分发挥了国有林场资金、技术、管理优势,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还激发了林场投资造林的积极性和林业经营活力,实现了林地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