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二十三号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9日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5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