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粤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助力一江清水向南流


■通讯员 谢伟丹

初秋的汀江沿岸,山川叠翠流金,河流清澈奔腾,随处可见山清水秀的美丽风景。

汀江发源于武夷山南麓的赖家山,是福建流入广东的最大河流,也是韩江重要的上游支流。汀江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下游广东汕头、梅州、潮州和揭阳四市1000多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然而,2016年前,汀江曾遭遇污染之困。受到流域生猪养殖、煤炭和大理石开采污水直排入河影响,部分河流水质一度达到劣V类。

为推动解决跨省流域水质问题,2016年3月,在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的推动下,福建、广东两省共谱“协奏曲”,签署了《福建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建立了全国第二个跨省生态补偿试点,对流域内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至2024年,两省已成功签订并实施了三轮(共计九年)补偿协议,建立了“双向补偿”+“水质水量考核”补偿机制。2020年7月,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补偿工作被国家发改委作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2020年11月,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推广清单》;2024年5月,龙岩市在全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当前,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龙岩境内4个协议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均实现了跨类别提升,主要污染物指标浓度大幅下降。其中,象洞溪羊角电站断面水质从2016年劣V类提升至II类,提升了4个类别。

跨界断面的水质提升,主要是汀江流域(龙岩段)全域水质改善带来的成果。今年1月-10月,汀江-韩江流域(龙岩段)70个国控、省控断面,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棉花滩水库I-III类优良水质比例保持100%。其中,41个国控、省控断面I-II类优质水比例为80.5%,同比提升17.1个百分点,29个省控小流域断面水质为优的比例为58.6%,同比提升10.3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底,龙岩市水土保持率达94.27%,森林覆盖率达79.21%,长期居福建省首位,位于全国前列。

汀江的转变得益于闽粤两地深化共保共治。

闽粤两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每年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研究细化合作事项,统筹推进全流域联防联控。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梅州市建立联合执法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监测,成立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梅州市、龙岩市跨界水环境联合排查工作方案》,签订《闽粤龙岩市、梅州市跨界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联合举办汀江-韩江跨界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上下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汀江的转变得益于龙岩市久久为功的治理。

流域补偿实施以来,龙岩市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将水质考核目标及重点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等考核。先后出台《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条例,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夯实法律保障。2023年,龙岩市制定《龙岩市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对水质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实行双考核,将各断面与各级河长挂钩,压实各级政府管水治水责任,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龙岩市紧盯污染源头治理,抓住“入河排污口”这个牛鼻子,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全面推进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集中治理石材行业污染,不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深入小流域污染治理,多措并举促进流域内产业绿色转型。特别是2023年以来,龙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关闭拆除违法违规生猪养殖场,累计查处养殖业污染案件159件;自2016年以来,累计新增污水管网约795千米;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累计创建“绿盈乡村”1688个,占比达92.8%。

龙岩市坚持项目工作法,持续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6年-2023年,累计投入汀江流域治理资金44.47亿元,获得中央及福建、广东省补偿资金26.07亿元(其中,广东省资金7.04亿元),专项用于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河湖建设,累计实施汀江(韩江)流域治理项目约700个,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一江清水向南流的目标。

目前,龙岩市正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机遇,以落实《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契机,以共同打造美丽汀江-韩江为目标,编制完成《汀江(韩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实施人居环境生态提升与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流域水环境提升与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工程等十大工程共29个项目,总投资约32.76亿元,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努力为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闽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