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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名吏华定祁
华定祁(1795—1874),谱名华永桐,字叔宋,号少京,连城县姑田里蒲溪(今曲溪乡蒲溪村)人。道光十四年(1834)中举,道光二十四年(1844)中进士。历任户部广东司主事、山东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署韶州府、惠州府知府,晋中宪大夫(正四品)。华定祁任知府时,以德治政,以民为本,日夜操劳。在惠州府任内,平定各地械斗,政通民和、百废俱兴。华定祁公以行事、持身自守、两袖清风,为清代道光、咸丰、同治年间的知名廉吏,事迹录入“闽西清廉故事辑”。
以民为本
华定祁兄弟五人,他排行第三,少年时就读于村中的友松书院,天资聪敏,尊师好学,成绩出众。但华定祁的科考之路坎坷而充满艰辛,至道光四年(1824),而立之年时才考上秀才。道光十四年(1834),赴省乡试,考中第16名举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中进士。华定祁从21岁到50岁的三十年里,从青丝少年到华发满头方考取进士功名。他的诗集《虫吟草》中,收录了一首自嘲诗:“身无靠背袋无钱,富贵功名水月圆;岁岁奔波须发白,苍天负我泪珠涟。”慨叹举业之路的坎坷与辛酸。
华定祁考中进士后,次年即钦点户部广东司主事,升任户部山东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咸丰十年(1860),华定祁出任广东韶州府(今韶关市)知府。同治元年(1862),调任广东惠州府知府。华定祁在出任知府时身边带着侄子华时英做助手。华时英聪明敏捷,才学超群,16岁考中秀才,19岁补廪生,后一直被华定祁留在身边协助办理公务。华定祁任知府期间,府衙中上下应酬来往文牍,几乎都是交由华时英办理的,遇到各种疑难的案件,叔侄俩便一起磋商,迅速裁定。在华时英的协助下,华定祁摆脱了日常公务的羁绊,能腾出足够的时间来接触老百姓,了解和体察民情。
华定祁在韶州府任内,正值战事吃紧、军务纷繁,常有自太平天国军营逃出来投靠的兵士,每次他都亲自参与讯问。凡要求释放归家之兵士,皆发给通行证和路费,让其各自返家与亲人团聚。归来的太平天国士兵前后共计放归数百之众,这些兵士回到家中,讲述华知府之为人,全家无不感激涕零,争相传告,誉满韶州。
在惠州府任内期间,当时所辖十县械斗案件频发,社会秩序异常混乱。华定祁到任后,深入调查并做出良策应对,械斗很快就平息了下来。很快,惠州府政通民和、百废俱兴,对宗派械斗深恶痛绝的惠州民众十分感激华知府公正办事的作风。当华定祁致仕归里时,惠州百姓送了一把“万民伞”给他,意思是华定祁是一位父母官,像一把擎天巨伞庇护着惠州的百姓。华定祁为官清正廉明,德政可风。光绪《惠州府志》载:在惠州任上,他还捐出自己的俸䘵,在惠州西湖重建“五先生祠”(又叫五贤祠,为祭祀明朝惠州名人叶萼、叶春及、叶梦熊、李学一、杨起元而创建)。为感谢华定祁恩德,惠州百姓在“五先生祠”内,供奉着“华知府定祁公之神位”,向惠州后世子孙宣扬其重建“五先生祠”和平定械斗内乱的功劳。
不徇私情
华定祁为官清正廉洁众人皆知,而其治家严明、公而无私亦为人所称道。
在农村,婚丧嫁娶是家中大事,古代风水更是大家十分看重的事情,民间相传祖坟的地理位置会影响后代的发展,没有深仇大恨,一般人轻易不会去动别人家的祖坟。
华定祁的五弟华丹五在罗胜村一吴姓人家的老祖坟上方造了一座新坟,果然,此举引起了吴姓全族人的不满,吴姓宗亲组织了一班人偷偷把新坟里的棺材拖下山。于是华、吴两姓引发了纠纷,两村村民几近要动起武来。因罗胜村人口众多,华丹五只好向县衙告状,同时也据实写信给华定祁,告知事情的来龙去脉,想请他帮忙出面做主。
连城知县感觉此事难于处理,又有碍于官场情面,也专就此事致函华定祁知府,征询处理意见。罗胜吴姓人得知后,预感到一场官司即将来临,又因华家有人在外当大官,正感到后悔当初的鲁蛮之举,毕竟拖人家棺材的事也放不上台面,恐招引来牢狱之灾。
华定祁收到连城知县和弟弟来信后,略作思考,便提笔回信。华定祁回复连城知县的信写道:“造坟拖棺,双方逆理;秉公而断,以孚众望。”给弟弟信中写道:“欺人作孽,让人积德;睦邻友众,后代安然”。其位高权重而不徇私情,公正处事而不偏不倚,不久,华、吴两姓纠纷得以平息。吴姓人方松了一口气,齐声赞许:“华府台果真是一位清官啊!”
两袖清风
华定祁从道光廿四年(1844)至咸丰九年(1859)在京任职,从咸丰十年(1860)至同治二年(1863)出任广东韶、惠两州知府,共计20年。此间正值清廷腐败无能,外国列强入侵中华大地,我国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华民族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引起各地动荡不安,各方势力纷纷组织起各种武装反满清势力,反外国入侵的革命斗争,特别是太平天国运动声势极为浩大,给满清政府以沉重打击。
华定祁于此特殊时期,在特殊之地做官委实不易。华定祁曾赋菊花诗四首,以示归隐田园之志,并道出仕途之艰险。其中一首为:“人事天时变异常,静观篱菊可参详;物情尚识乘机早,免受秋风一味凉。”
同治二年(1863),华定祁呈疏请辞,获得准奏,旋归故里蒲溪。
华定祁致仕归里时,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囊箧萧然。归来时,身边行李唯有13担书籍,6担破旧箱笼。有一帮强盗得知华定祁欲归故里,以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他任知府多年,行囊必丰,定有不少金银财宝,遂起歹心,于中途拦劫。可他们翻遍箱笼却无一件值钱宝物,只在其侄儿华时英身上搜得沿途县城兑取的驳汇七十银票和几两碎银。他们为此深受感动,竟分文未取,还派人护送了叔侄一程。华定祁为此特作诗纪念:“千金未取心常惬,官至清贫贼亦怜。”“千金未取”是指他在韶州府任内时,曾为巨商伍寅和奏请减纳军需,事成之后,伍寅和奉千金酬谢,他拒不接受,伍寅和便广购书籍以赠。
华定祁返乡时,伍寅和又委托人专程赠送二百银票与华定祁作路费,请华时英代收。后华定祁得悉,责怪不休,华时英风趣地说:“若非伍员外慷慨相助,这么多的书籍,只好请三叔自己担回家去,或请人搬出去就地焚毁了。”华定祁无奈地一笑置之。
华定祁归田后,家境不佳,其诗曰:“村南村北聚烟花,酒米油盐半是赊;岁末飞凫何处觅?无钱偿债却无哗。”除夕夜,村里弥漫着浓浓的年味,乡亲们都在喜气洋洋地过大年,到处响着烟花爆竹声,但自家却只有粗茶淡饭,甚至连平时的生活用度都有一半是赊来的。已是岁暮,天气寒冷,想打几只野鸭卖了还债,可连它们的身影都寻不见,它们不知躲到哪儿去了。一个返乡的知府,却穷得揭不开锅,还欠一身债,如此清廉之官员,谁人相信?
华定祁于是将国舅爷送的金鸭子卖掉,用以建造府堂。但由于所需费用不足,中途停工很长时间,后只好改造成相连接的藏书楼与日新楼。两楼建成后,他终日流连其间,读书吟哦,颐养天年。后又被汀州府梧枫书院聘请去讲学,在书院待了数载,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崇敬。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一日,华定祁卒于蒲溪老家,享年八十岁。当时粤、汀各界悼挽诗联无数,汀郡名流罗梅岑、项斡春共撰挽联:“德化播羊城忆曩时政简刑清遗爱犹存百粤,薪传亲马帐痛此日山秃木坏伤心岂独三年。”对华定祁在韶州、惠州任上政绩做出了极高的评价。
华定祁墓及墓道碑保存大体完好。民国二十七年编纂成书的《连城县志》,在“列传”中对华定祁事迹进行记载,称他:“归田日,行李萧然。”还收录了他的《归田诗》一首:“最好儿孙是读书,家藏旧卷未曾无;孙曾几辈皆童冠,风浴何须定舞雩。四面云山似画图,结庐原傍宝林居;日新楼外一溪水,也好持竿学钓鱼。”
华定祁一生在苦读经史之余,好吟诗作对,著有《浮萍小草》《虫吟草》《日新楼记》等文集共三十余卷,可惜均已焚毁。现在民间仍能搜集一些华定祁散落的诗、文、联、句以及手稿。
(执笔:连城县上官周美术馆 曹燮 中共连城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李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