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积极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模式

让外来困难群众享受社会救助保障


■通讯员 谢思棋

社会救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武平县通过积极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让外来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这是助力武平打造“主客共享 舒适温暖”旅居城市的一个生动实践。

武平县位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常年吸引着大量的外来人口,如何破解外来户籍困难群体的救助问题,是一项迫切的任务。

为此,2023年,武平县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在全省首创“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明确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只要在武平县辖区范围内居住一年以上,并出具户籍地的县级或乡镇民政部门开具未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证明,即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此举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地跑、来回跑”的难题,实现了外来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救助的“网上办、协同办”,让外来困难群众同等、便捷、高效地享受了社会救助保障政策。

武平县万安镇上镇村低保对象蓝梅连,婚后户籍保留在上杭县官庄畲族乡下濯村,其公公在2023年被诊断为胃癌晚期,婆婆患有高血压和高血糖且无收入来源,丈夫因开放性颅脑损伤接受手术治疗,而她自己则需在家照顾两岁的女儿,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后,经万安镇民政办和挂村组工作人员的调查、比对、核实并与上杭县民政局对接后,确认蓝梅连未在其户籍地享受农村低保救助政策。根据“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该家庭于2023年11月被纳入农村低保,每月领取低保金1500元,有效保障了其一家五口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自推行“居住地申办低保”政策以来,全县共有125名非本地户籍对象提交救助申请,有42人通过审批享受了低保救助政策、56人享受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政策,涉及江西、广东、湖南、四川等在武平县生活人员。根据武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县民政部门还不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合作,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对于非本地户籍的低保对象,也能在居住地享受到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方面的救助,增强了社会救助的便捷性和全面性。

“允许非武平县户籍的困难群众在武平申请低保,这一创新做法有效解决了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困难群众申办低保的难题,提升了救助便利性。”武平县民政局局长吴彬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