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司三方会签,制定协作机制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崔秀闽 苏鑫楠)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经会商研究,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4日,三方举行会签仪式并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
《意见》指出,要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方式主要有源头化解、联动化解、建议化解、救助化解等。要建立跨域化解协作。上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需要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指定涉诉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集中管辖地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予以协助。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三家单位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共商研究解决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行政复议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下一步,三家单位将落实完善《意见》,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协同工作机制作用,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