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片 提升一片

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成效显著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卢丽宽 张帆 通讯员 傅敏泉)连日来,龙岩中心城市连续出现强降雨。6月11日,市住建局项目中心工作人员在中心城区万达广场、红房子周边和锦程路段巡查时发现,整治过的内涝点未出现内涝现象。这是我市近年来加强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取得的成果。

每遇强降雨,城市往往会出现内涝,这是困扰城市治理的一个通病。2021年,我市成功入围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获得中央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补助9亿元。为用好用足这笔资金,补齐城市短板,提升环境品质,更好解决内涝等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住建局设立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二十余次会议研究海绵城市建设,对项目逐一把关审核,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顺利推进,我市还在立法、顶层设计、搭建技术标准体系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多重保障,紧盯短板弱项,优化技术路线,牢固树立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生态手段和工程措施,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系统化全域推进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先后颁布和出台《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的通知》《龙岩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等政策、法规,构建起海绵城市顶层设计完整体系。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对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进行管控。海绵城市补助资金使用紧扣城市发展,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民生项目,如内涝积水、水环境污染治理及品质环境提升等。同时,努力践行绿色生态发展模式,坚持“渗、滞、蓄、净、用、排”原则,打造重点示范片区,做到“建设一片、提升一片”。

创建海绵城市示范城市以来,中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水生态得到修复、水资源得到涵养、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海绵城市建设效应连片显现,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到100%,内涝防治标准旧城区达到10年一遇,新城区达到30年一遇,龙岩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