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在同一地点再次被查获......
同一个路段,同一名驾驶员,一年内两次酒驾都被同一名交警查获,这样的缘分你敢信吗?
日前,长汀公安交警在汀州镇龙陂西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闽F9***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视野。驾驶员陈某莉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次也是你们查的我吧?”陈某莉称上次酒后驾车被查获的地点和这次的一样。经查询,陈某莉在2023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都是同一个人。相似的场景,似曾相识的脸庞,这样的缘分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一次又一次的以身试法又是为哪般?
最终,交警大队依法对陈某莉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种情况确实非常罕见且令人震惊。该驾驶员一年内两次酒驾被同一名交警查获,这充分说明了该驾驶员对酒驾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也没有从第一次酒驾的处罚中吸取教训。此外,这也反映了该驾驶员对交通规则的公然挑战和侥幸心理,更有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对于这样的驾驶员,除了依法进行严厉的处罚外,更应该加强对其的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其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并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交通观念和安全意识。
这起案例再次提醒我们,酒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原文源自“长汀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