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返现 』有『猫腻 』 参加活动需谨慎


“打卡300天,全额返现3000元”“坚持100天,全额返现1500元”......近年来,打卡返现广告日益增多,不断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但是,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打卡返现进行虚假宣传,以谋取不当得利。近日,新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某公司打卡返现进行虚假宣传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我坚持打卡300天,申请全额返现3000元,但是他们一拖再拖就是不愿意将3000元返还给我。”袁某气愤地说。

2022年5月17日,袁某在电商平台上看到某公司的VR产品宣传广告称:“打卡300天,保底返3000元。”如购买者能每天使用该VR设备运动打卡30分钟,并连续打卡成功300天,某公司将返还价值3000元的天猫超市卡,袁某心动不已,立即下单购买了该产品。

之后,袁某坚持使用该设备进行运动打卡,并按时完成了打卡活动。完成打卡任务后袁某立即向该公司申请返现,该公司声称需审核20个工作日,返款于审核通过后30个自然日内到账,但是,该公司在审核通过30个自然日后依然没有付款。没有收到返现的袁某立即联系了该公司,但该公司以服务器损坏的理由拒绝兑现,并以“尽快修复服务器”等借口拖延兑现义务,申请电商平台客服介入处理仍无济于事。气不过的袁某向新罗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某公司支付袁某履行合约义务返款等值3000元天猫超市购物卡。

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中,袁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某公司购买了VR设备,其与某公司之间已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关系。袁某完成打卡活动后,申请返现并获审核通过,但某公司超过约定的时限未履行返现义务,显属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某公司应承担此违约责任并限期支付。新罗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应支付袁某3000元的天猫超市购物卡。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打卡全额返现”等活动逐渐火热,对商家而言,“打卡全额返现”一般要求消费者先行全额付款,有利于商家尽快回笼资金,同时吸引大量客户实现品牌宣传。但是,商家在承诺“打卡全额返现”等优惠活动时,应当按约履行,诚信经营,重视品牌形象及市场口碑,切勿伤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面对商家的各种优惠、促销活动应提高自身警惕,理性消费,遇到纠纷应及时搜集证据,通过司法等正规途径维权,共同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

  (赖海波 黄丽华 邓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