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2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卓先发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方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力以赴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岩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