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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龙岩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10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岩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陈泽亮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龙岩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4年预算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政府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财经委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财经委认为,2023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统筹财政资金资源,加强“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据快报统计,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2.5亿元,增长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7亿元,增长4.4%。但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受实体经济恢复不及预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乏力;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预算约束不够有力,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4年预算草案
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预算草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政策财力保障,积极服务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预算安排体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财经委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龙岩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用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回升向好。进一步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梳理和优化惠企政策,提升惠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围绕“2+4”工业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做细做实项目储备,重点投向一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聚焦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把握中央国家机关、央企对口支援的重大历史机遇,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密切关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加强政策研究和跟踪对接。深化各类政策协同联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增强预算法治观念,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财政新增挂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先支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强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支出保障。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深化细化资金拼盘。综合施策,努力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确保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既定目标。
(三)突出预算绩效导向,推动资金提质增效。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和成本控制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提高预算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事中监管,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实施,通过对绩效目标实现与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止损。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制定调整挂钩机制,坚决压减或取消低效无效项目资金。
(四)抓实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财政部化债要求,落实落细市级地方政府化债方案。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偿债主体责任,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健全完善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监测机制、债务风险预警和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