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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定于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此次警报试鸣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组织实施。
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市民周知,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并熟悉相关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