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乡村规划难题,市政协委员支招——

让规划师下乡 共绘蝶变蓝图


■ 融媒体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赖文光

近年来,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成为共识。然而,普遍存在的农村规划人才不足、编制水平不高、规划和建设脱节等问题,规划引领乡村振兴的效果大打折扣。美丽乡村规划如何避免“千村一面”?如何破解乡村规划人才缺乏难题?8月29日,记者采访了市政协委员廖雪涵和相关部门。

建议:探索实施规划师下乡制度

“乡村规划唯有因村制宜、挖掘差异、建出特色,才能让乡村面貌别有风情,才能在吸引大流量城市人口观光消费居住的同时,加速城乡融合发展,让村民增收致富。”市政协委员廖雪涵说。

面对乡镇缺乏专业规划人员的现状,廖雪涵建议:“探索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将专业规划人才导流到乡村,形成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具体实施上,她认为应设立设计师、工程师驻镇(村)机制,征集聘请规划、建筑、景观、市政、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领域专业人员下乡驻(镇)村服务,以第三方视角辅助当地的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等,参与方案评审、讨论,并对设计公司、施工建设过程等提出专业性建议。

她还建议,驻镇(村)规划师(工程师)可从当地热爱乡村建设的,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设计、建设相关行业5年以上的业内人员,并具有行业中级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中选拔。实施的方式可为聘请结合半公益性质,颁发“县级乡村规划师”聘书,并实施相关考核。对于聘用期满,表现优秀且指导实施的乡村项目较有成效的,可根据需要续聘,并授予“县级乡村高级规划设计师”称号,以此激励和肯定所聘请人员的工作激情和奉献精神。

回应:正在试点推行驻镇村规划师制度

针对廖雪涵委员的建议,市级村庄规划编制的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给予了充分肯定。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以“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试点推行驻镇村规划师制度,以提升镇村规划专业技术水平。

据介绍,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加强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因地制宜选择具有规划、建筑等相关专业中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校老师,也可选择热心家乡规划建设事务且具有钻研能力的乡贤或当地的村干部兼任,协助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同时,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派出专家到我市现场培训和指导,并组织各县(市、区)、乡镇技术人员等参与省厅镇村规划业务培训会,以提升镇村基层专业水平。

目前,我市的驻镇村规划师制度正在试点推进。据介绍,我市新罗区适中镇、上杭县古田镇已被纳入福建省驻镇村规划师试点镇,明确了驻镇村规划师队伍,并分别出台驻镇村规划师管理办法,明确驻镇村规划师的工作职责如协助镇村规划编制与评审、参与规划事务的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等;同时,我市也明确驻镇村规划师的权利义务、选聘条件和考核等条款,并向驻镇村规划师颁发聘书。

其中,上杭县古田镇驻镇村规划师通过驻村调研、现场办公会、镇村联席座谈等方式推进规划工作,积极向村民普及和交流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背景指导下的村庄规划与之前村庄规划的不同,让村民理解和认识到目前开展村庄规划的意义,调动村民参与规划的主动性,有效推进上杭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该局将通过市规划院技术力量下沉镇村,持续推进驻镇村规划师试点工作,提取可复制做法进而在全市推广,为乡村规划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