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能动履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本报讯(通讯员 钟兰香)近年来,如何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精神内涵、价值追求,转化为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努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作了认真的探索。

近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饶某刑事申诉案过程中发现饶某因傅某交通肇事造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仍有9.3万元赔偿款未到位。饶某因颅脑损伤留下后遗症,需大额医疗费用,面对饶某一家的困境,上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得到龙岩市检察院全力支持,两级院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最大程度帮助饶某渡过难关。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加强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困难妇女、困难未成年人等六类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2020年以来,共救助17人,发放救助金53.6万元。

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该院检察官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未成年人小希偷盗同学手机并出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希一贯表现良好,在结合案发时系未成年在校生、悔罪态度较好、具备家庭监护条件、马上面临职教高考等因素后,决定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遂于2022年11月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小希制定个性化的“回归疗程”,开展系列帮教活动,鼓励其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冲刺高考。今年5月,检察官在考察期满对小希作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小希也如愿收到某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2022年以来,上杭县检察院找准找实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降低羁押率,在能动履职中把以人民为中心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