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修的家还未入住就被淹,找谁赔偿?


好好的房子,下水道的污水却渗入室内,或天花板总是滴答漏水,碰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呢?是找开发商、物业公司理论?还是直接找楼上住户索赔?

近日,武平县的罗某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自家厨房的污水管道返水,新装修的家还未入住就被淹,遂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房屋装修损失和家具损失合计9万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罗某是某小区的业主,2022年上半年,罗某将房屋装修好后就外出经商了。2022年10月,物业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罗某,其家中有异味飘出,罗某赶回家发现屋内的地板、木质家具已被污水浸泡多日而损坏。

经清理发现,是罗某厨房下水管道连接的公用污水管被堵,管内存有大量建筑垃圾导致返水。因此,罗某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均有责任,应赔偿其损失。

开发商认为,其建造的房屋经过验收合格才交付给业主,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其不应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认为,其发现罗某的房屋有异味后马上通知了罗某,并表示愿意帮其清理,但罗某不愿意打开房门,过了好几天才回来处理,其本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方各执一词,都表示责不在己。一般这种情况,先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推断原因、责任是比较合理的。但鉴定的成本较高、时间较长,容易加重当事人负担;且该案案值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各方当事人到现场看看,才能让真相水落石出。

经过一系列勘察,发现此次返水是公用污水管道被建筑垃圾堵塞,导致污水无法下落,反而向上倒灌溢出。管道中的建筑垃圾可能是开发商建造房屋时掉入,也可能是罗某装修时不慎掉入,物业公司在对公共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方面也有所欠缺。

在勘察结束后,各方当事人都表示接受此次勘察结果,法官遂现场组织各方对罗某的损失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共同补偿罗某10000元,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房屋漏水、返水成为容易引发物业纠纷和邻里纠纷的常见问题,房屋漏水、返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者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

如因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如因其他业主装修或不当行为造成,则应由侵权方修复,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因公共设施造成,则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此外,发现房屋返水、漏水问题时,受损方可先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再将现场进行清理,避免损失扩大,最后找物业或者其他责任人进行返水、漏水原因排查,确定责任方,以便协商修补及后续赔偿等事宜。(通讯员 陈立烽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