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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爱心济困” 确保“困有所济”
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
开展“爱心济困”专项提升行动以困难群众为对象,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开展精准救助帮扶,确保“困有所济”。
★抓好基本保障。完善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走在全省山区市前列。加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农村困难群体防止返贫动态检测,开展“挂钩干部下沉一线,入户帮扶送温暖”活动,实行每季度入户1次、每年慰问1次的工作制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抓好专项帮扶。为困难大学生、困难退役军人等群体搭建用工服务平台,持续开展以“福在闽西,职等你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活动、技能培训。面向困难职工持续开展“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进一步扩大职工覆盖面。针对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开展“勇为有你我,有困一起帮”关爱英雄活动,在生活救助、医疗救济、住房保障、就业扶持等方面精准帮扶。针对困难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巾帼暖心”助学、助困、助医等活动。针对困难党员,用好市级专项资金加强关爱帮扶。针对困难群众,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针对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有重大变故等困难的各类人才,协调落实各类保障政策,加强慰问关怀。
★抓好救助管理。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救助对象街面巡查救助力度,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