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五号


《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7月29日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4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