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29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在龙岩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关于龙岩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关于龙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选举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其他选举事项;其他事项。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确定具体召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