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景点”屡见不鲜 文旅部将重拳整治


日前,文旅部发布消息,定于今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对未经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私设“景点”的乱象遍布全国。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曝光,每到夏日旅游旺季,青海湖周边总会冒出数量庞大的私人“旅游景点”。当地居民往往只拿一面旗子站在路边,就能把不明情况的游客领向自家开设的“油菜花海”“沙雕城堡”“青海湖观景台”等所谓“景点”。不久前,四川彭州龙门山龙漕沟突发山洪,造成7人死亡、8人轻伤的恶果,也是受无人监管野生“景点”所累。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看来,私设“景点”意味着当地没有相应合法合规的手续和流程,未经过正式批准而建设的“景点”,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有很多地方建设用地有限,可能会在农业用地、林业用地上建设一些建筑物。所以私设‘景点’的情况,在地方旅游发展中其实比较常见。”吴丽云说。

记者从文旅部获悉,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设“景点”,违规向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群众反映强烈。因此,文旅部召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方案》明确将对未经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

什么行为属于私设“景点”?专项整治的对象包括哪些?此次印发的《方案》给出了明确界定,即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其实,不少‘景点’在私设的情况下仍旧能够吸引游客打卡,说明有一定的市场需求。”闻旅CEO周海涛建议,将已经私设且较受游客欢迎的“景点”在各方关系梳理清晰的情况下,发展为真正的景区。这样既可以规范经营,又可以保障公平,游客也能得到更好的游玩体验。

另外,随着“互联网+”和5G时代的到来,数字化发展已成大势所趋。艺术管理专家欧阳艺智称,数字化背景下,景区规范化管理存在多种可能,比如搭建官方管理平台,把所有景点都纳入文旅部官方管理平台;门票统一管理,门票收入纳入市级以上系列景点的统一管理,根据私人的投入和管理成本划拨经费,市民和游客凭身份证即可出入,或是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充分发挥游客的监督管理作用。

(中国城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