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服务更便民 让农村社会更和谐
——我市打好法治乡村建设“三张牌”
□ 融媒体记者 赖容 通讯员 李玲珠
“解百姓愁做‘开心锁’、入千户门做‘连心桥’、调万家事做‘守护神’、争当人民满意调解员。”最近,市司法局积极打造新时代闽西“148”红土调解品牌,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三做一争”活动。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打好法治乡村建设和谐、便民、守法“三张牌”。
党建引领依法治理
打好法治乡村建设“和谐牌”
该局积极推行机关党建联乡村、联社区工作机制,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走前头、作示范。
推进“示范创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联合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工作,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目前全市133个乡镇(街道)、1945个村(社区)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现已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7168人,有12个全国级、11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平安乡镇118个、覆盖率88.1%,平安村居1737个、覆盖率89.3%。
推进“特色助矫”。探索与社区矫正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共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构建政策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帮扶机制,搭建可视灵活监管、特色市域矫治、适用性帮困三大平台,实现“智慧助矫”“红色助矫”“暖心助矫”。
推进“多元调解”。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机制,支持、鼓励退休党员政法干警、党员律师等加入调解员队伍,广泛吸收有威望的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充实到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地熟、人熟、事熟等优势,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党建引领暖心服务
打好法治乡村建设“便民牌”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建设。借助“近邻党建”“在职党员回社区”等党建平台和项目,不断深化和优化“居民点单、小区党组织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市、县两级“12348”法律服务平台管理,提升法律咨询和服务指引效率。
该局还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每季度为各村提供至少1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法治讲座,每年提供乡村法律服务总时长不少于50小时。目前全市1932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示范点694个,占比35.98%。
该局结合实际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确保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努力打造为民服务品牌。
党建引领全民普法
打好法治乡村建设“守法牌”
该局突出地域特色,打造广接地气的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一批体现龙岩乡土特色的宪法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基层延伸。
突出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上新水平。重点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