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走具有龙岩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核心提示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的平稳具有重要意义。日前,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4月20日,记者就《实施意见》的意义、内涵、亮点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局,对相关问题作了解读。

总体要求——

巩固拓展成果 迈出发展新步伐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政策亮点——

立足龙岩实际 突出地域特色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同时,立足龙岩市情、农情,充分总结近年来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典型经验,提出了符合龙岩实际的创新做法,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亮点一:突出抓好粮食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惠粮政策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亮点二: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亮点三:彰显龙岩特色,提出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特色现代农业“1172”产业体系等具备鲜明本地特色的具体任务。

主要内容——

聚焦七项重点任务 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全力抓好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力推动农业农村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七个部分共29条,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惠粮政策力度,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

丰裕“菜篮子”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鼓励城镇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保障生猪产能平稳。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供给保障水平。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林产品质量安全。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加快推动脱贫地区向乡村振兴转变。主动对接中央、省关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县、乡、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

(三)推动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乡村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

推进乡村特色产业集聚。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体系,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强化品牌引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快培育“红古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集成推广,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农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大农业支持保护。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打造“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

(四)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探索一批乡村治理有效模式。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治理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面广事多,应更加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

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片区化打造的思路,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实施片区项目,全市实施片区建设项目130个以上,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

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

切实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1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协调推动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

切实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基础公共服务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这一法宝。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审批管理平台。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深化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试点,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指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

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

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加强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不断打造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指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管理服务,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

融媒体记者 施薇 刘玉荣 通讯员 郑嘉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