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苏”:

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范


图为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胡家新 摄

□吴升辉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的一贯追求。土地革命时期,党带领人民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权,实现局部执政,使劳动人民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成为政权的主人。1932年3月18日,在长汀召开的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苏维埃基层组织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率先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省级苏维埃政权,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重要支撑。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以其强有力的组织系统和运行机制,在战火硝烟中开始了民主建政的初步尝试,进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探索。

福建“省苏”作为中央苏区率先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的省级苏维埃政权,在民主建政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苏维埃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机关,是革命战争的组织者与领导者。”这是1931年11月1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毛泽东写下的题词。大革命失败后,闽西地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1928年3月起举行了“四大暴动”,拉开了土地革命和创建苏维埃政权的序幕。1928年6月永定暴动后,在张鼎丞、邓子恢等领导下,先后在溪南的双溪、樟园等13个乡成立了苏维埃政府;8月初又成立了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为福建省第一块苏区,与海陆丰、井冈山一起成为全国最早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开展分田斗争的地区。1929年3月和5月,红四军入闽促进了各地工农武装暴动的开展,掀起了组建区、乡苏维埃政权的热潮。到1930年春,在闽西广大红色区域,普遍开展了自下而上的政权建设运动,共有69个区、597个乡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成立区乡苏维埃政府。1930年3月18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在龙岩城正式成立。在此前后,闽西各县先后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县苏维埃政府。到1931年底,龙岩、上杭、武平、永定、连城、长汀、汀连、饶和埔、宁化等建立了县苏维埃政权,汀州成立了汀州市苏维埃政府,并统一在闽西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1932年3月,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汀州成立,标志着闽西苏区进入最强盛时期,并继续发展。1932年8月成立清流县苏维埃政府,1934年1月成立归化(今明溪)县苏维埃政府,8月成立岩连宁边区苏维埃政府,这些县级苏维埃政权,都归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领导。福建中央苏区积极开展红红火火的建设活动,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卫生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以至于新中国的成立,积累了政权建设的初步经验。

福建“省苏”通过选举落实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成为建设苏区工农基本政治制度的一个创举。福建“省苏”是通过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工农兵士劳苦群众民主选举成立的政府,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1930年2月,闽西苏维埃政府筹备处颁发的《闽西工农兵代表会(苏维埃)代表选举条例》规定:凡在闽西赤色政权所及地方,年满16岁以上的劳动男女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代表是由选民自下而上地进行选举产生的,实现了最广泛的参政议政。闽西苏区的选举严格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一般比应选出代表人数多一倍,并将候选人名单张贴公布,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从1930年至1934年1月,闽西苏区经过3次大规模的民主选举,苏区民众的民主意识大大提高,有效地维护了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召开是苏区民主选举的典范。据当时的报道,大会于上午8时在闽西苏维埃大礼堂开幕,到会代表100余人,还有党、团、工农群众团体代表也出席了会议。场内的装饰庄严华丽,大会开幕时,“军乐大作,爆竹声四处鸣响,全场一致热烈地欢呼鼓掌,继唱《国际歌》。”会上,选举成立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张鼎丞当选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造纸工人、农民出身的阙继明当选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

福建“省苏”确定全省工农兵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早期探索。工农兵代表大会制是闽西苏区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闽西各级苏维埃政府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闽西苏区早期探索的工农民主政权组织形式。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确定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最高权力机关为全省工农兵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苏维埃建设问题决议》中强调:“城乡代表会议应按期开会,经常讨论各种法令及上级政府决议,实施的具体办法,分配代表迅速执行,并注意解决本乡发生的问题,以满足工农贫民基本群众的要求。城乡代表会议应努力在自己工作中,不断向工农贫民解释苏维埃政权的意义,并经常接受群众的意见及批评,实现群众的要求,使群众认识苏维埃政权,吸引大批群众干部参加苏维埃工作。”会后,在各县、区、乡普遍建立起代表会议制度。由全乡的选民大会选举产生乡苏维埃代表,每50人选举一名代表;由各乡的苏维埃代表选举产生全区苏维埃代表大会,每400人选举一名代表;再由各区的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县的苏维埃代表大会,每1500人选举一名代表。各级的选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反映自己意愿的代表进入苏维埃工作,由苏维埃代表在苏维埃政府中传达选民的意见,使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把福建“省苏”建设成为完全代表工人和农民利益的真正的民主政府。

福建“省苏”是共和国法制摇篮的重要一环,探索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经验。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西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第一套完整的红色法制体系,涵括司法审判、政治保卫和工农检察等机构。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苏维埃政府组织法》《土地法》《山林法》《劳动法》《婚姻法》《工会法》及《借贷条例》《优待士兵条例》《商人条例》《取缔牙人条例》《取缔纸币条例》《保护青年妇女条例》《保护老弱残废条例》《合作条例》《裁判条例》《暂行税制条例》等共计六部大法、十项条例,是我党创建的苏区中最早制定的较完备的法律。1932年3月召开的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又通过了土地、劳动、军事、财政、经济、苏维埃建设等问题的法令或决议案,发展了苏维埃民主法制体系,开展了民主法制理念的实践探索,从各方面保证了苏维埃政权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也为后来全国苏区政权建设提供了范本。

福建“省苏”依法民主选举,实施工农兵代表大会制,保障人民广泛、直接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和管理,探索实现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维护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激发了广大人民建设苏区、发展苏区的热情。比如,闽西苏区人民致力于发展苏区经济,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创办的各种类型的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后来推广到整个中央苏区,涌现出“中央苏区模范乡”——上杭县才溪乡等先进典型。特别是作为赣南、闽西各县物资集散地的汀州,当年的手工业、公营工业占了整个中央苏区的一半,被誉为“红色小上海”。闽西中央苏区积极开展红红火火的建设活动,在政治、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上,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成为中央苏区的经济中心、中央红军的后勤保障基地。

(作者系中共龙岩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