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着力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

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本报讯(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陈建忠 赖文光)“针对水质污染情况,政府部门及时下来走访反馈,帮助解决问题,这让我们很感动。”日前,漳平市检察院检察官到新桥镇城口村回访时,该村村委会副主任郭国财高兴地说。

2021年1月,该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接到群众反映,称新桥镇城口村曳船坂与永安市西洋镇交接断面水质经常出现受污染的现象。该院立即派员协同生态环境局、河长办、驻河长办法官、新桥镇政府等联合前往城口村曳船坂溪边进行实地调查,取水采样。

通过对河流的不同区域进行水质采样,工作人员发现在靠近永安方向的流域,受污染的水质已经超过了地表水V类水标准,达到了劣V类水质,确定污染源在永安境内。于是,漳平市检察院通过跨区域生态保护机制,将线索移送永安市检察院处理,发现污染源是西洋镇境内一家养猪场,永安市检察院随即立案监督。经整治,相关水源恢复到了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也达到了流域水质考核标准。

这是漳平市检察院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以及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机制,着力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的一个缩影。“生态保护协作机制,通过整合办案力量,盘活司法资源,筑起绿色司法保护屏障,助力打造龙岩检察生态修复治理‘紫金花’品牌,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漳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炜榕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更好地治理生态环境,该院还探索实施“集群战役”模式。2018年5月,该院与永春县、大田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三江”(指晋江、闽江、九龙江)水资源的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该举措在省检察院系统内推广。

据介绍,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落实“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移送交界地带污染环境线索5条,促成相关部门拆除2家“散乱污”企业、3家企业升级改造环保设施、1家企业负责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获刑,有效消除了交界地带生态治理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