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

金融加大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


房地产市场迎来重磅金融政策。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业内专家认为,《通知》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体现政策倾斜与引导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各地均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今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在此背景下,《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意义深远。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这是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体系,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此举体现了政策倾斜与引导,拓宽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空间。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在《通知》落地后,业内专家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举措。

实际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2020年年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和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五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为银行房地产贷款设置了“两道红线”。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郑忱阳表示,在此基础上,各地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机制,在项目认定、数据统计、监督管理、监测评价等方面取得良好进展,在此情况下《通知》已具备落地条件。

金融机构应用好政策红利

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在《通知》落地后,业内专家认为,金融机构应用好政策红利,加快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加大对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探索住房租赁信贷新模式,既可促进住房租赁金融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要以此次新规为契机,优化房地产金融业务结构,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力度。

《通知》对银行业来说也是机遇。郑忱阳认为,银行业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将资金投向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通过信贷、债券等市场化手段提供金融服务,创新租赁住房债券型投资信托基金产品(AB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强化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促进金融服务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