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家门” 司法为民“零距离”

□ 通讯员 陈立烽 阙美琴 李思福 文/图
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被搬进了当事人的家中,一场简易却不失庄严的案件庭审,就这样开始了!1月13日,武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走进当事人家中,对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原来,吕某与梁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发生矛盾和争吵,双方已分居生活4年之久。为此,吕某向武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案件当事人双方吕某和梁某均存在智力残疾,而梁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梁某生父母及养父均已去世,没有其他亲属,其法定顺位监护人缺失。
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释法说理,当地村委会申请法院通过特别程序宣告梁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梁某指定了监护人,使梁某的离婚诉讼权利得到保障。
同时,为最大限度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避免当事人因路途奔波前往法院开庭造成不安情绪,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进”吕某家中,使得庭审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阐述了各自意见。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解答疑惑,向双方解释离婚的含义等。最终,梁某本人及监护人表示同意离婚,且梁某监护人当庭表示,离婚后将安置好梁某的生活。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在场的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就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对他们进行一一解答,转眼间,将巡回法庭又变成普法课堂,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