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民办实事中彰显检察本色
□ 记者 赖容 通讯员 梁辰
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座谈会17场次,实地走访民营企业39家,收集意见建议55条,清查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1件,助力企业及时摆脱诉累;
办理打通生命通道、窨井盖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27件,推动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已更换、修复破损窨井盖814处,督促拆除道路钉子阵73处;
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已摸排线索34条,立案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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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力地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良好风貌。
优化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日常联系、联合调研、联合调解、检企联系等七个方面机制,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更好地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据悉,协作机制明确双方建立日常联系、联合调研工作机制,每年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服务保障等开展联合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涉企问题。完善涉企案件通报、联合调解机制,畅通企业家诉求表达渠道。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邀请工商联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民事纠纷。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内控普遍性问题漏洞,及时向工商联通报情况、发布预警信息或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联合民建龙岩市委、市工商联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座谈会18场次,实地走访民营企业39家,发放并收回问卷调查83份,收集意见建议55条,清查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1件。
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关于开展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危害公共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道路窨井盖、钉子阵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该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3场,磋商5件,并推动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窨井盖权属单位开展为期6个月的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4月份,该院结合查纠整改阶段顽瘴痼疾整治要求,制定了《关于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核查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针对窨井盖数量大,涉及的管理部门多,摸排统计工作难度大的问题,该院又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召开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协调会,讨论形成《龙岩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讨论稿)》。
发挥职能,保护红色文化遗产
闽西是革命老区,是原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域之一,是红军长征的重要出发地。根据《福建省革命遗址通览(龙岩市)》记载,全市共有革命旧址410处。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作为全市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将督促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修护纪念设施作为主要抓手,将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目标,努力延伸专项效果,打造龙岩公益诉讼检察新名片。
市检察机关综合利用“检察建议+磋商+宣告送达”方式,发挥军地协作优势,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强大合力。该院日前还通过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并结合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促成相关乡镇开展英烈设施管护问题大排查活动,完成碑体破损、字迹模糊、用火安全等问题整改18处。2019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8件(其中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案件52件),发出检察建议、磋商54件(其中红色文化遗存保护48件),督促修复、清理文物和文化遗址43处(其中修复、清理英烈纪念设施、革命遗址36处),确保纪念设施、革命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安全,有力推动提升红色遗存保护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