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先行 拉开全国林改序幕


武平县地处闽粤赣三省接合部,总面积2630平方公里,是革命老区县、原中央苏区县、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林业,曾是武平最重要的发展资源,也是最大的发展优势。

2001年以前,武平和全国大小林区一样,尽管相继开展了林业“三定”、落实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等改革工作,但由于没有触及产权问题,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不明等体制机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严重挫伤林农的积极性,林业发展存在“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望着青山难收益”等“五难”问题。

为了还山于民,解决“五难”问题,2001年4月,武平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万安乡上镇村开展新林权证换发工作。但由于山林权属不清、界址不明、有山无证、有证无山等原因,引发纠纷不断,始终无法推动新林权证换发工作。

武平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于2001年6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要求,重新选择万安乡捷文村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当年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号新版林权证。2002年4月,武平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拉开了全县林改的序幕,在全国“领跑”迈出第一步。

基层的群众实践,渴望着来自顶层的呼应。时间指向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专程来到这个距省城最远的武平县调研林改工作,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林改的方向是对的。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等重要指示,为武平林改一锤定音。

随着这声“发令枪”响,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福建拉开序幕:2002年8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在武平召开;2003年,福建全省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得到中央认可;2008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武平林改创举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最高决策。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从“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出发,中国林业走上解放农村生产力、激活林农积极性、建设美丽生态中国的改革发展和希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