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 提升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综述之二
□傅加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创新监督举措,提高监督实效,助力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持续监督 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近日,邓亮天在自己的新家——新罗区雁石镇幸福小区细心地做着小区保洁工作。沐浴在冬日的暖阳下,他干得特别带劲,他说,前不久自己家的房产证办下来了,镇里还提供了保洁员和小区管理员的公益岗位,往后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了。
邓亮天是国定贫困户,老家在离集镇14公里远的赤村,交通极为不便,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鼓励下,他搬进了幸福小区。然而,幸福小区位于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用林用地报批手续复杂,邓亮天的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
2018年,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市扶贫搬迁工作调研,对易地扶贫搬迁办证难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2019年,在《关于龙岩市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办证问题尽快给予研究解决。
为此,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于去年初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建房用地报批和办证工作的通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权证登记办证。截至去年8月14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9650户,除涉及基本农田、生态林等原因无法审批、办证的1654户外,已完成用地审批7562户,占比95.04%;办理不动产权证7616户,占比95.71%,龙岩市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权证登记办证工作,得到国家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自从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连续4年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助推“六个精准”“九措到户”落到实处,夯实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新冠疫情对贫困户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多举措引导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多渠道推动扶贫产业恢复生产、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大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市因疫情影响的755户2705人脱贫不稳定户,已全部消除了返贫风险,退出重点监测管理;全市受禁养野生动物影响的贫困户111户427人已全部实现转产转岗;全市33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国家扶贫补助目录,已实现电费收入2115.5525万元,应拨补国家能源补贴资金3024.5488万元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2021年起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逐步拨付到位。
聚力民生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是落实“人民至上”的具体行动。
2020年7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题询问会,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收集梳理问题,并事先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询问会上,10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瓶颈问题开展询问,2名网民通过直播进行询问。两个多小时的直播,引起社会积极反响,线上线下互动热烈,提高了专题询问的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直播点击率达7.1万人次,点赞7.13万次,评论591条。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作为监督工作风向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听取审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专项工作报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代表视察,推动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每年450元提高至每年600元。
创新举措 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代表视察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抓好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议工作质量,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从而保证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规定承办单位收到审议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并在90日内将研究办理情况送跟踪监督机构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机构应建立台账,在收到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15天内提出评估意见,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后,向主任会议作出报告;对不按期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举措,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城市公交和停车场建设管理情况调研,对承办单位开具问题跟踪监督清单,明确15项整改要求,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