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十大专项行动 打造8个超千亿元园区


核心提示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打造8个超千亿元园区、20个以上产值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计划》提出哪些目标?有哪些亮点?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计划》提出,坚持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着力抓好工业园区、工业互联网“一实一虚”两大平台建设,实施十大专项行动,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套、高效率服务,将园区打造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发展引擎——

龙头品牌专项行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计划》提出,持续实施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推进计划,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到2022年培育形成1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企业、250家左右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着力提升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培育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打造福建制造新名片。

发挥优势龙头企业引领性作用,积极布局建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盟,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产业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加快精准招引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

规划提升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引导工业(产业)园区立足区域特点、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谋划、准确定位,及时开展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等有机衔接,落实“多规合一”。

强化规划引领,体现效益优先、集聚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园区高质量规划保障园区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明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推动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链接紧密、资源集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依托“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机制推进一批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集约发展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明确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用地条件,按照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及亩均税收等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用地主要指标,开展试点园区土地利用标准化评价工作,指导标准化园区建立土地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

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对省级以上试点园区产业项目所需用地,由设区市统筹优先保障。积极支持试点园区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前提下,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单个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上限可提高至3.0。

产教融合专项行动

《计划》表示,制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指导试点园区普遍设立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园区管委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共管深度合作,开展校企合作,整合各类资源、平台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中心,面向园区产业工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公共服务,面向园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技术交流、技术技艺攻关,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象开展继续教育。鼓励职业技能提升中心申报建设各级公共实训基地,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到2022年,各试点园区实现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良性互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全省园区技能人才培养的结构、质量、水平与产业需求基本匹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科技创新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建立试点园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推动试点园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数字化、智能化、共享化为导向,联合优势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打造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每个园区配套建设或提升1家以上省级(或国家级)孵化器、省(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科技创新中心、公共研发检测平台、行业联合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等初创孵化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为园区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鼓励园区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

融资支持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推进园区筹资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园区自有资产,鼓励园区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运营公司,由同级财政注资,或将历年投入形成的实物资产通过划转或授权经营方式依法合规注入,支持运营公司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展股权、债权融资等多样化融资模式。

省企业技改基金优先支持园区企业技术改造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或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立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园区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机制,鼓励园区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给予园区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外贸出口融资贴息,支持园区企业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

配套设施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围绕工业(产业)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强化园区软硬实力,在试点园区推广“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通信、能源、环保、安全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切实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强园区电力保障,电力部门设立专属项目经理,主动对接园区新增及扩能用电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服务。规划建设园区智慧综合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减少碳硫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园区绿色发展。

完善园区商贸文体综合配套,指导园区结合发展实际需求,依托自身区位、交通、产业和生态人文资源特色,积极推动商业与商务、会展、文化、娱乐等相结合,科学优化商业空间布局,制定商贸、文体、住宿等综合体配套建设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商务特色项目和休闲服务设施,建成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

新型基建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打造面向园区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为园区管理和园区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赋智赋能,实现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渗透、融合和创新应用。加快推进5G、固网“双千兆”和移动物联网深度覆盖,实现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可定制的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外网全覆盖。

推动园区企业开放生产制造场景和数据,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工业数字化服务平台,服务入驻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园区数字经济规模、质量显著提升。完善园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工业大数据能力分析和安全监测,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平稳可靠运行,提升工业领域信息系统安全漏洞可发现和风险可防范能力。

机制创新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理顺并完善园区与属地政府管理关系,积极推进园区整合提升。对试点园区现有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进行梳理,结合国家对经开区、高新区的考核要求,指导园区加快改革。重点在理顺区地关系、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等方面开展探索,构建运转高效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支持发展空间受限的试点园区采用“一区多园”的管理模式整合托管周边园区,拓展发展空间,有条件的支持其依法依规扩区升级。建设完善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赋权力度,创新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对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标准研制专项行动

《计划》提出,以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抓手,扎实开展“五个一”标准化行动。指导园区围绕工作协调、政策激励、科技成果运用转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等,建立一套园区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

探索园区建设团体标准工作模式,深化园区团体标准试点和应用,促进团体标准更好满足园区建设需要,发展一批园区团体标准。推进企业开展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活动,鼓励园区企业参与企业标准排行榜,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记者 罗玉文 曾志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