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粒药”之困

——从“三医联动”改革看三批国家药品集采


□新华社记者 屈婷

部分药品开出“地板价”、质量和疗效类似的药品“同台竞争”、一些中选药品销量增长超三倍……历时近两年、共计三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留下太多历史性的瞬间。

从“4+7”局部试点到常态化运行,从政府和联采办的“双层架构”到相关部委的“集成效应”,国家药品集采制度正成为“三医联动”改革的突破口,加快破解药价虚高、以药养医等“一粒药”之困。

让百姓得实惠:112个品种的药品平均降价54%

治疗乙肝的一线药物——替诺福韦酯和恩替卡韦曾经价格高昂,最初每人每年花费在1.3万元到1.8万元间。2019年,国家医保部门通过集中采购,使这两种药物的价格下降,每人每年花费200多元。

这一通过大幅度降价提高病毒性肝炎治疗可及性的改革经验,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专家的高度赞赏,多次作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成功案例被介绍、推广。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说,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是药品招采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带量”是整个改革的核心,是回归招采本义的关键。“带量”确保中选药品直接进医院,顺利被使用,而以往“招采分离”,中选了还不一定被采购,患者只能“望药兴叹”。

数据显示,三批国家药品集采共中选112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4%。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节约539亿元。按报销比例60%计算,可为患者节省216亿元,为医保基金节省323亿元。

除了看得见的“真金白银”,国家药品集采还通过让过评仿制药快速投入临床,带动同病种药品价格的全面下降,通过市场竞争使高价原研药降价促销,为各地探索门诊统筹、提高慢病重病报销比例腾挪出空间,有力支撑了创新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间接扩大用药保障范围,有力提高了用药质量和保障水平。

“集中带量采购是一场广泛、深刻的利益调整,关键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带领我们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胡静林说,我们将保持定力、坚持信心,在更大范围内汇聚共识,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进下去。

让药企吃下“定心丸”:疫情期间销量稳定,回款速度快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药企业销售额普遍大幅下滑,但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始终维持稳定购销和及时回款,可谓一颗强有力的“定心丸”。从5月份起,第一批扩围采购品种的订单已超过疫情前的水平。

数据显示,两批集采落地以来,中选产品采购进度快于预期,医疗机构回款时间大幅缩短。这对维持企业现金流、促进复产达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产生的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公布后,股市反应平稳,开标当天仿制药板块跑赢大盘,说明市场认可度也越来越高。

更为重要的是,集中带量采购还深刻改变了医药行业生态,推动医药企业更重视营销转型和研发创新。

重点企业数据表明,一些中选企业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从40%下降到5%至10%左右;一些过评仿制药对原研药实现有效替代;一些中选药企大幅增加研发投入。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说,在过去“量价脱钩、招采分离”采购方式下,低价中标药品由于没有所谓销售费用空间而导致“降价死”,难以实现药价有效回归合理水平。如今,集采通过以量换价、确保使用,明确药企市场预期,使其不必再为药品进医院而做各种营销工作,降低销售费用,真正挤掉了药价虚高空间。

为公立医院改革“腾空间”:需“三医联动”发挥改革合力

“一粒药”不同于普通商品,关系到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如何让政府监管和市场活力共同发挥作用,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答案就是机制创新。

从“4+7”试点、试点扩围到如今的常态化运行,我国药品集采机制创造性地建立了“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模式,设立政府和联采办“双层架构”,体现了政策制定和具体操作相分离的思路,形成了企业自愿参与、自主竞争的市场发现价格机制。

国家药品集采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三医联动”发挥改革合力。比如,药品采购离不开医保部门统筹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配套措施;中选品种的使用需要卫健部门指导公立医院落实改革任务;中选品种的质量监督检查需要药监部门推进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等。

对于因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后节约的医保资金费用,国家医保局还作出突破性的规定:按不高于50%的比例直接留用给医疗机构。如北京“4+7”试点后,发放了结余留用资金8.2亿元,惠及1460家医疗机构。

胡善联说,国家药品集采砍断了药品销售与医生处方权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有利于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净化行医环境。同时,配套执行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不仅调动了医疗机构参与集采的积极性,也为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做好健康促进工作腾出空间。这些都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促使其回归公益性。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