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中心城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以来,垃圾分类效果不佳。为此,市政协委员建议——

智能化回收助推垃圾分类


□记者 施薇 刘玉荣 通讯员 赖文光

随着城市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而垃圾利用好,也能变废为宝。通过智能手段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制定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就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在2019年的“两会”上,民盟龙岩市委员会的委员们提出了《关于在我市设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装备的建议》,为垃圾分类积极支招。

那么,这个提案在当前的环境下可行吗?8日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了解。

现状:

垃圾分类实施后未达预期效果

2018年6月,市政府颁布了《龙岩中心城市建成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自7月起,在新罗区23个试点小区和42个单位开始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

“试点启动以来,尽管政府相关部门、媒体及环保志愿者团体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开展了大量垃圾分类回收推行工作,但似乎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致公党龙岩市委员会委员表示,垃圾分类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五个主要问题,包括宣传不够细致,很多市民对于垃圾分类只有模糊的概念,对于垃圾具体的属性和如何进行分类缺乏足够清晰的认识;垃圾分类执行力度不强,很多小区或单位没有足够空间设置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导致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垃圾分类运输处置体系未建立,环卫部门在垃圾收取时把所有垃圾混在一起拉到垃圾电厂焚烧处理,没有作进一步的分类处理;垃圾分类缺乏有效监督;资金及人力不足。

对策:

多措并举助推垃圾分类再提升

就如何更好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致公党龙岩市委员会在提案中提出一系列建议,他们认为,一方面应借鉴上海、重庆的经验,引进并安装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通过二维码信息技术,建立一户一码实名制,通过智能手段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并实行适当激励、做好有奖、违规可查机制。同时,可制定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强垃圾分类执法,针对小区内乱投垃圾的住户开具警告单。

另一方面,应加强分类运输、处置体系建设,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回收垃圾,并严格做好垃圾分类回收,特定的垃圾车就回收特定的垃圾。同时,应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配合进行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补贴,切实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投入。

此外,建议加强垃圾分类宣传,除了在媒体上宣传外,可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易于管理的公共机构进行培训、竞赛等活动,形成“扩散效应”。

回复:

因地制宜推动垃圾分类各“招式”施行

自2018年7月以来,新罗区在试点区域内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模式,通过采取加大宣传造氛围、购买服务推试点、强化督导促实效、规范实施严执法等方式,使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目前,西陂街道龙西小区、曹溪街道中骏蓝湾香郡小区、南城街道凤凰城等小区的户外垃圾分类桶均已布置到位,完成家用二分类桶发放,实现厨余垃圾直运。龙西小区、中骏蓝湾香郡小区、凤凰城这三个小区均已安装智能分类垃圾桶。23个试点小区第三方督导服务采购均已完成,中标企业已入驻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工作。54个试点单位也有序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大部分单位配备了垃圾分类桶、安排专职人员引导单位内部垃圾分类工作。

记者还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现阶段,我市采取的垃圾分类模式是“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含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等)、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各类别垃圾的处理方式也正在进一步完善中。目前,市、区商务部门正在推进废品回收企业、站点培育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将推行上门回收;龙岩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已通过项目可研评审,争取2020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2020年9月底建成投入使用;我市已建成两家具备一定能力处理家庭源有害垃圾企业,市城市管理部门也多次派员前往两家企业就今后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事宜进行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已制定《龙岩中心城区有害垃圾管理规定》;大件垃圾破拆厂已完成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待条件成熟后拟采取“预约上门”收运至大件垃圾处理厂进行破拆处理。同时,我市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BOT建设运营模式;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EPC总承包运作模式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依托市城发集团投入社会资本。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保障分类后端的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待《福建省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后,我们将探索制定适合龙岩本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还将协同市城市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新罗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