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可以“任我行”?交警表示:

“依法依规方可上路骑行”


口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邱译莹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绿色出行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而共享单车的出现更是为大家采用绿色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是伴随着越来越多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非机动车(主要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文明驾驶行为也愈发频繁地出现,对驾驶人和他人都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

10日,记者来到新罗区交警大队,就非机动车不文明驾驶行为都有哪些常见类型,非机动车不文明驾驶行为多发的原因,以及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注意哪些采访了该大队事故中队的林警官。

林警官告诉记者,在其日常的工作中,遇到的较为常见的非机动车不文明驾驶行为有混行、逆行、随意横穿道路、车篮载人、随意乱停、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等。

“这些不文明驾驶行为中,逆行和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很好理解,大家一般也清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就是不要在路面逆向行驶和闯红灯。”林警官说,“我来具体说说混行、随意横穿道路、车篮载人、未满12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儿童驾驶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这几项,所谓混行,就是指在机动车道内驾驶非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中央驾驶非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需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果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需要在机动车道的右侧行驶,只有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情况下,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但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至于随意横穿道路,这种行为非常常见,也是大家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的做法,实际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横穿机动车道的时候,是需要下车推行的,如果有人行横道和行人过街设施,应该从这些地方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以及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要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车篮载人是在共享单车出现后时有发生的一种不文明驾驶行为,有很多家长会把孩子放在共享单车车篮上,坐在车头前方,这种做法其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它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完全靠孩子自己自身抓住车把来固定,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孩子极易跌落。而且我市常见的共享单车明确标注车篮载重最大不能超过5公斤,任何一个孩子都远远超过其最大载重,留下了车篮不堪重负而断裂的隐患。”林警官说,“而随意乱停,同样也是因为共享单车的推广而增多的一种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自己的车,一般来说,驾驶人都会将其很好的停在人行道的边上,但很多人在使用共享单车后,会为了方便,随意停放,比如例如停在道路中央、安全岛上,不仅影响了城市美观,还对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造成影响。”

说起非机动车不文明驾驶行为越来越多发的原因,林警官告诉记者,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只图方便快捷,意识不到其行为的危险性;二是认为非机动车不受法律制约,所以随心所欲地驾驶,但实际上,与机动车一样,非机动车同样需要依法依规方可上路骑行,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三是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出事。在这里呢,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安全规范骑行,为城市道路交通的文明有序出一份力,也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