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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盗木贼“栽”了
——漳平森林警方侦破黄某振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始末
□通讯员 兰春福 林亚南
一个有犯罪前科的农民,为牟取利益,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多次雇人到多个山场,疯狂盗伐、滥伐林木并出售。今年10月底,漳平市人民法院对黄某振特大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罪进行一审判决,黄某振盗伐林木225立方米,滥伐林木249立方米,数量特别巨大,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6万元。其他8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或涉嫌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处数量不等的罚金。
信访牵出大案
全力以赴侦查
2018年8月底,一封匿名信访件摆在漳平森林公安分局长张逞滨案前,看到反映桂林街道黄祠村溪边自然村一片生态公益林被砍光的内容,这位老森林公安立即召集办案人员商议,决定先由该辖区梅水坑森林派出所先行侦查再决定后续工作。经初查,该所发现举报反映山场确实存在盗伐情况,且案情重大。分局研究后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查该案。
专案组民警通过以车找人,三部可疑的运输车辆进入民警视野,再深入调查,民警发现了去年10月4日至7日期间,这三部运输车辆装载木材有途经黄祠村道路,后又发现另外一部农用车也涉嫌在该山场非法运输木材。案件获得进展后,民警再经缜密侦查,涉案主要人员黄某振浮出水面,专案组深入攻坚,查明去年10月4日至7日期间,黄某振雇请林某彬等2人到斜竹顶山场装车,雇郭某强等4人分别驾驶农用车到该山场非法运输其盗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在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后,专案组民警于去年11月6日凌晨到其住所实施抓捕,黄某振落入法网。
避重就轻“零口供”
攻坚完善证据链
黄某振行事蛮横、霸道且狡猾异常,在当地小有名气,曾因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过2次,再次落网的他自认为民警无法掌握他的作案过程,对涉案件问题只字不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同时避重就轻,只承认自己雇人从斜竹顶山场非法收购、运输两车木材,企图将盗伐山场林木的责任推脱掉。
为了尽快完善证据链,专案组除加大相关证据搜集力度外,还沿着其非法出售盗滥伐林木的线索继续深挖细查,先后找到了挖掘机师傅黄某和朱某俊,装车师傅陈某荣和陈某才。经讯问后他们均供述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先后受雇于黄某振到黄祠村新山、溪边山场驾驶挖掘机开路及到山场装车的事实。侦查中专案组又基本查实了在去年10月4日至7日期间,黄某振雇郭某强等4名驾驶员,从溪边组斜竹顶山场,驾驶农用车非法运输其盗滥伐的林木,至漳平城郊一带5个木材加工点,分别非法出售给陈某红等5人。至此,整个案件脉络已经清晰,基本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经查,黄某振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于2016年底至2018年8月期间,雇人到黄祠村新山组墨斗石、祖坟、外寮、寡树林山场、溪边组斜竹顶山场盗伐林木221立方米,滥伐林木138立方米的违法犯罪事实。
深挖带出案中案
铁证面前终服判
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获知黄某振还有在西园镇一山场盗滥伐林木的行为,经分局安排由附城森林派出所侦办其在该地的盗滥伐行为。该所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深查细挖,查清了黄某振于2018年8月份期间,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雇请朱某俊驾驶挖掘机到西园镇基泰村松林波山场开路,雇人盗伐叶某东山场林木3.6061立方米、滥伐叶某荣山场林木111立方米,后雇郭某强等4人驾驶农用车将砍伐下来的林木运往漳平市某加工厂出售给吴某金的犯罪事实。围绕侦查该案,专案组又锁定了涉嫌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嫌疑人郭某强等4人以及涉嫌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嫌疑人朱某雪等4人,多起案中案一一告破。
针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振“零口供”的情况,专案组将黄某振盗滥伐林木的16个现场合并在同一份地形图中,基本上“逻辑还原”了黄某振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轨迹。面对一系列客观真实、相互印证的证据,黄某振最终不得不承认其滥伐林木罪部分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其虽对盗伐林木罪提出异议,但法院根据完整的证据链,在查清其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余8名涉案人员也按违法情节轻重被依法分别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