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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2019年8月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 受理编号 | 行政 区域 |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2FJ201908110106 | 龙岩市新罗区 | 红坊镇紫安村喷水凹福建维特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长期非法处置各类垃圾,粉尘、恶臭、噪声扰民。 | 大气,噪音 | 经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龙岩市森碧达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红坊镇进贝村,未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分拣装修垃圾,未发现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其它垃圾,未发现粉尘排放,厂界内未闻到恶臭异味,但生产设施简陋,未达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准入条件。 | 部分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新罗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查封生产用电设备,并依法立案处罚。 2.市城管局责令该公司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资质前,不得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业务。 3.新罗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巡查。 | |
2 | X2FJ201908110108 | 龙岩市新罗区 | 口村奥姆龙对面天润建材后山坡山体上有大面积临时搭盖的房子,堆放废弃的塑料加工塑料米,噪声、废气、污水、粉尘扰民。 | 水,大气,噪音,生态 | 经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龙岩市新罗区阳泉塑料制品厂,新增生产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厂于7月开始停产,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但新增生产线未密闭,未配套相关环保设施,噪音和粉尘会对居民区造成一定影响。 3.该厂未经审批占用西陂街道口村1049.89平方米土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搭盖钢架棚,2018年12月,西陂城管执法大队责令其拆除违章搭盖的建筑,并移交原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依法立案处罚。 | 属实 | 1.针对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新罗生态环境局查封其生产配电设施,并责令其拆除生产设施。 2.区有关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
3 | D2FJ201908110016 | 龙岩市永定区 | 高头乡高东村田禾塘自然村靠近洋古南自然村有4-5家养猪场未办理相关手续,在限养区内超规模养殖,养殖废水夜间偷排到河道。 | 水 | 经核查: 1.高头乡高东村田禾塘自然村有4家养猪场,1家于2017年5月政策性清栏关闭无复养,另外3家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未超规模养殖,但均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2.现场检查时,3家养猪场均有配套环保设施,养殖废水处理后浇灌周边林地及茶园,未发现偷排河流。 3.经监测,3家养猪场所在小溪的上游、中游和下游水质均符合Ⅲ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1.永定生态环境局责令3家养猪场限期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永定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严防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发生。 | |
4 | D2FJ201908110007 | 龙岩市永定区 | 凤城街道龙凤花园商业街十多家烧烤店夜间油烟直排,经营噪声扰民。 | 大气,噪音 | 经核查: 1.龙凤花园商业街共有17家餐饮业商户,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中3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4家未安装,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排至排水沟,影响周围居民。 2.经走访了解,上述餐饮店一般经营至凌晨1点左右,存在占地经营和食客喧哗噪音扰民现象。 | 属实 | 1.永定生态环境局责令1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限期整改。 2.区城管局加大对龙凤花园商业街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现象。 3.区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业经营户的宣传教育,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 |
5 | X2FJ201908110105 | 龙岩市长汀县 | 红山乡元岭村木清未经审批未办理环评手续占用农田耕地40余亩建设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 大气,水 | 经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长汀县万家丰家庭农场,由傅某清等3人合办,位于禁养区,未经审批占用林地1.236亩。2018年11月8日,长汀县林业局已依法立案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但目前尚未恢复原状。 2.该农场采取微生物发酵床零排放模式,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农场周边水质达标。 | 部分属实 | 1.红山乡政府责令该农场限期清栏关闭,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2.县林业局督促该农场在3个月内对违法占用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依法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 |
6 | X2FJ201908110089 | 龙岩市长汀县 | 濯田镇梅迳村李某某在一重山叶坑国家级生态林场毁林建设豪华别墅,占地近20亩,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 | 生态 | 经核查: 1.村民李某水在梅迳村一重山叶坑建设1栋3层砖混楼房,目前正在装修,房屋占地0.3亩,毁坏省级生态公益林7.21亩,毁坏基本农田0.92亩。 2.现场检查时,毁坏的7.21亩林地中有6.1亩已进行复绿,未发现因开挖土石方造成水土流失现象。 | 部分属实 | 1.濯田镇政府责令李某水立即停止施工,并切断电源停止供电,封闭房屋所有入口。 2.2018年7月、2019年7月,县林业部门已对李某水非法占用林地、毁坏生态公益林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恢复剩余毁坏的省级生态公益林,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针对李某水毁坏基本农田0.92亩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李某水已将毁坏的农田进行复垦并种上了经济作物。 | |
7 | X2FJ201908110116 | 龙岩市长汀县 | 大同镇西山下原火车站后面城镇一重山存在破坏公益生态林建造坟墓问题,造成生态破坏及山体滑坡。 | 生态,其他污染 | 经核查: 1.大同镇西山下原火车站后面城镇一重山近三年共翻新坟墓3座,新建坟墓1座,均位于省级生态公益林内,存在少量毁林行为。 2.受今年持续强降雨影响,该区域有2处山体发生小面积滑坡,已植草复绿。 | 基本属实 | 1.大同镇政府开展坟墓清理整治工作,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植草复绿,并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护林员进行问责。 2.林业部门对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墓主进行立案查处,将2处发生小面积滑坡的山体列入2020年造林计划,限期种植乡土阔叶树。 3.县政府将出台完善殡葬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大公益性骨灰堂和公墓建设力度。 | |
8 | X2FJ201908110090 | 龙岩市长汀县 | 李湖村电站未批先建,破坏生态,垃圾堆积,影响周边环境。 | 生态,土壤,其他污染 | 经核查: 1.长汀县濯田李湖水电站,属流域内规划水电站,相关手续齐全。 2.该水电站已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安装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并联网。2019年上半年,下泄流量数据全部达标。 3.该水电站库区距坝址约25米处有少量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1.该水电站业主已将库区生活垃圾全部清除。 2.长汀县有关部门强化对该水电站所属流域河道、库区范围的日常巡查和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对其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运行情况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