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频发生 贷款广告需鉴别
“×女士您好,我是‘××金融’贷款平台的信贷员,您近期是否需要办理贷款呢?”近年来,网络贷款平台层出不穷,为许多人提供了资金周转的渠道,但也成为许多犯罪分子骗取钱财的工具。近日,经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甲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至一万元。
从2018年3月开始,被告人郑某甲等人便在上杭县某村的老房子内设立窝点,伙同郑某乙等人实施网络贷款诈骗。由被告人郑某甲负责租用诈骗所需的贷款平台和短信平台,并向卡商购买了2000余条电话号码,再由郑某乙等人冒充“红岭创投”“善林金融”客服人员按所购买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办理贷款,后由郑某甲与对方进行微信联系,发送贷款平台链接给客户填写个人信息,并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贷款申请审核通过等虚假内容的短信,诱骗被害人按照贷款金额的8%支付手续费、包装费等。郑某甲、郑某乙等人共诈骗金额合计6690元。(通讯员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