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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创业孵化基地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 林阿玲)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评审工作。今年将组织评选3—7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补助,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
据悉,申报创业孵化基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时间1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信誉良好。(二)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地和共享的服务空间,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三)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面向普通创业毕业生和在校生开放,为入驻创业实体有效提供政策咨询、事务代理、运营指导、风险评估、项目推介、项目融资等各项普惠性服务。(四)与入驻的创业主体签订协议,场地租金、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场地平均租金的70%,或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服务。(五)每年新入驻一定数量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实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每个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实现就业,孵化效果良好。(六)入驻的创业实体中,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创业项目数不低于在孵项目总数的50%且不少于10个(含10个)。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于4月1日—3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注册和项目申报。评选认定分为资格审核、实地考察、评选推荐三个环节,7月10日前确定市级拟支持建设项目,并择优推荐1家基地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月31日前,市级拟支持建设基地名单将进行公示,由各县(市、区)财政按每家创业孵化基地20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资金;获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的,按省级文件规定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