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公安建立两个基地
涉案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效果好
上杭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全省首个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积极探索创新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如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收缴涉案动物、植物保护救助工作?近年来,上杭县公安局开展了有益的探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林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五项配套制度,实施“4163”新型生态警务,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实施意见,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根据“一地一式、一型一景、一县一品”生态警务路径方案,从思维理念、体系建设、品牌带动等方面着手,充分借助辖区资源优势,在省公安厅、龙岩市公安局、龙岩市林业局的指导下,2022年8月,在上杭县白砂国有林场内建立全省首个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2023年3月,在国家级福建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建立“警长+林场+基地”共管模式,总结依托“两基地”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涉案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经验做法,努力打造可供全省各地森警部门学习借鉴的品牌亮点。
截至2024年10月,涉案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救助站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75次50种221只(头、条),其中8只(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57只(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符合条件的予以放生或供科普。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种植面积200余亩,共接收金毛狗蕨3万株、红豆杉幼苗22株、金豆24盆、兰草78盆、建兰34株、山橘11盆,合理规划,精心种植,成活率达99%。
(通讯员 张春波 曾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