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漳平市人民法院新桥法庭采取“人大代表+法官”联动的方式,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进行调解。该案系夏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道路行驶时,越过道路中心单虚线,与对向驶来的由赖某驾驶的无牌普通二轮电动车发生刮碰,造成赖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赖某无责任。调解过程中,法官和人大代表聚焦双方矛盾冲突点采取背对背“释法+说理”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夏某当庭向赖某支付了赔偿款3万元,纠纷一次性化解。图为赖某在法官和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清点赔偿款。 通讯员 阿烽 李喜丽 摄
闽西日报
- 闽西日报
- 帮助